但很可惜的是,这些本来是我们的国有企业一直奉行的理念和基础。
在“运动”之前,我们的国企其实非常讲究权力与义务并重,在这方面一直都做得不错。
可现实就是这么讽刺,经历过十年之后。
大部分国营企业,从上到下却几乎已经丧失了这种信念。
尽管五六十年代的工人普遍具有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。
但到了八十年代,却真的没有多少人再张嘴说过,类似于“我得对得起国家给我的这份工资”这样的话了。
而这也就导致了大批企业无可避免的走向了衰败。
哪怕是再优秀的企业,也是如此。
就比如重文区的玉器厂吧。
作为在全国评比中获得奖项最多的玉器生产基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