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年代,像这样的打扮。
那已经不仅仅是潇洒俊逸,富得流油能形容的了。不但提前洗了澡,理了发,还花了大价钱置办了一身绝对时髦的行头。
上身是一件黑色单皮夹克,下身是一条黄色卡其布喇叭裤,脚上踩着一双三接头皮鞋。
就这三样,花了他二百块呢。
另外,他左手腕儿上不但带了一块儿锃新的抗震西铁城手表。
鼻梁子上还架着一副金边儿的蛤蟆镜。
这又是一百六啊。
更透出一股子鹤立鸡群的时尚味儿来。
要知道,一般人对穿衣可还停留在最基础追求上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