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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潮19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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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一十六章 朱门绣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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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官高官就住大房子、好房子。

一般官吏就住一般的房子。

布衣平民自然就要住品质差、空间小的房子。

早在明朝洪武年间就颁发了有关宅邸建造规制的法令。

规定官民所建四合院不得造房九五间,即面阔九开间,进深五开间。

因为九五之数为皇帝专用,官民不得与天子共享。

四合院也不能建造歇山转角,重檐重拱,绘画藻井,朱红门窗,因为这些均为皇家宫殿即神堂庙宇专用,官民不得仿造。

什么人就住什么房子,这是封建王朝一条不能逾越的清规戒律。

即便是皇亲国戚,也一样不能随便建造房屋,必须严格按照皇家指定的规制行事。

到了清代,相关建筑规制其实远比明代更为细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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