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城的大杂院,有诸多不成文的处事准则。
最关键的一条,是不能损人利己,给邻居添麻烦。
修小房虽然是各家自己的事儿,但只能在自己家房前、房后、墙里墙外圈地建房,不能遮挡邻居家的阳光。
不要妨碍院里人走动,别离人家窗户太近,别妨碍院里人去公共水管子接水,洗衣。
郝家当然是坚决不同意。
可这刘家和马家也是实在是没辙,不得不联起手来胁迫郝家答应。
三家人因此吵了起来,甚至还动了手,闹到了派出所去。
民警自然该批评批评,该教育教育。
但话说回来了,清官难断家务事。
何况自建房这事儿连房管所都管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