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便这个小姑娘不是花钱的顾客,要签名也要的不是时候,而且还有求于餐厅。
可餐厅经理也不该这么粗暴对待一个半大孩子,这有欺人之嫌。
要是让这小姑娘揣着委屈和伤心离开了,对马克西姆餐厅的名声和公众形象显然不利,他不能不理会。
只是直到此时,餐厅经理还觉得无所谓呢。
显然自认为维护尊贵顾客,才是有利于餐厅的正确之举。
“宁总,这孩子是想来咱们餐厅唱歌的。我说她年纪太小,该好好读书。可她死乞白赖缠着我非要试试。您刚才不是和宋总一直谈事吗?我怕打扰您几位,只能让她老老实实坐着等一会再说。没想到她这么不听话,净闯祸了。我看也甭试了,干脆让她走人好了。”
其实也不能全怪经理,因为这年头的人,就是这样光明正大看人下菜碟儿的。
国营单位只认关系,对花钱的顾客还凶相毕露呢,对于明显的弱势群体,更是连表面工夫都不做的。
这种社会大环境下,店大欺客已经得到一定合理性,甚至就连弱势群体也会有这种自觉。
就比如这小姑娘,听到这几句,脸色都白了,居然主动认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