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小时前。
三人在咖啡馆商讨计划的时候,赵施言提出帮李梦瑶还一部分钱。毕竟黑夹克送她东西是确实存在的事情,不还也显得理亏。然而凌志却表示反对,赵施言当时百思不得其解,现在,多少明白了些凌志的企图。
凌志解释道:
“不信任她只是其中一个原因,另一个原因,是我不想便宜那个家伙太多钱。再有,如果转给他太多,达到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。到时候他狗急跳墙,把手里的备份发出去,那我们就得不偿失了。”
赵施言马上就一脸崇拜地看着凌志:
“哇,你竟然能想到这一层,太厉害了!凌志!以后跟你出门,我都不用带脑子了。”
凌志苦笑道;
“那怎么行,脑子是个好东西,不带可不行。再有,我也并不是算无遗策,后面那个理由,是我事后才想起来的。如果那个家伙是个疯子的话,那我也没办法。”
赵施言摇摇头,不以为意。不过马上似乎又想起什么来,继续问道:
“对了,你在球房的时候撺掇梦瑶去作陪练的事情,我还没找你算账呢,哼!那种地方坏人很多的,你想让她每天都暴露在色眯眯的眼神之下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