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介绍一下这个人才。”
朱明说道:“洪武四大案,其中一个郭桓案。
洪武十八年,郭桓案爆发。
户部侍郎郭桓等人,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,盗卖官粮,被人揭发。
主要通过:
一、私吞太平府、镇江府等府的赋税,降低朝廷税收。
二、私吞浙西的秋粮,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,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。
三、征收赋税时,巧立名目,征收多种水脚钱、口食钱、库子钱、神佛钱等的赋税,中饱私囊。
总共贪污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。
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,牵涉礼部尚书赵瑁、刑部尚书王惠迪、兵部侍郎王志、工部侍郎麦至德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