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娘子,护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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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章 因人而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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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这件案子,有一个特殊情况,被考功郎中儿子玷污的女子因为接受不了打击而疯癫,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,在此条律法的补充条款中,可以从重处罚。

李诺和裴哲商量过后,决定判处王钺杖刑一百,徒三年,另赔偿受害人一百两。

其中,三年徒刑是基础判罚,一百杖刑是律法允许范围内的加刑,一百两赔偿,是官员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做出的额外裁定,在大夏律法允许的范围内,李诺和长安县令已经将王钺的罪行判到了极致。

百姓倒是群情激愤,不少人都在大声喊着砍了他。

但这是不可能的,罪刑法定,他们只能在律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判罚,超出此范围,判罚无效,会被刑部和大理寺打下来,做出违规判罚的官员,也要受到处罚。

王钺已经顶格判了,那一百两的额外赔偿,王家甚至可以拒绝,继而将案子闹到刑部。

但看样子,他们应该不会这么做。

徒刑需要交由刑部复核后才能施行,但杖刑不用,当众宣判了王钺的罪行和判决后,两名捕快松开了绑住他的绳子,将他按在一条长凳上,由另外两名捕快当众施行。

这王钺看似文弱,但身体却很抗打,重重的几杖下去,竟是一声都没有吭。

不仅李诺惊讶,吴管家目中也浮现出一丝异色,说道:“天赋不错啊,弱冠之龄,就练出了内息,而且居然不用来护体,倒也有点骨气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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