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娘子,护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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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你可别他妈说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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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律条,是有关《赎刑》的,所谓赎刑,就是用金钱赎罪,以银两代替刑罚。

每一两银子,可以减免十下笞刑,一百笞刑,只用交十两银子就可以免除。杖刑要贵一点,一两银子只能减免一下杖刑,一百杖刑,交一百两银子可免。

徒刑更贵,一年徒刑,就要一百两银子。

而流刑和死刑,是不能用银子免罪的。

当然,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用银子赎罪,这条律令,适用的范围,仅仅是官员权贵以及他们的亲属,是用来维护官僚贵族阶级特权的。

让李诺疑惑的是,考功司郎中是五品官,职位已经不低了,他的儿子,也在赎刑包括的范围之内,面对三年徒刑,只用交三百两银子,就可以完全免罪。

三百两银子,对于一个五品官,根本算不了什么。

虽然李诺觉得这样不公平,但大夏律法的确是这么规定的。

这不合理,但合法。

可王家为什么不用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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