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之内,必死无疑!
如今的李诺,对大夏律法已经滚瓜烂熟。
大夏的权贵,以及权贵的亲属,在法律上都是有特权的。
像是李沅,他是一等侯的长子,只要不犯死罪,哪怕是徒三年,流放三千里,也能用六百两银子免罪。
李诺的父亲是当朝三品大员,理论上说,他也享有这个权力。
但赎刑的前提是,不犯死罪。
死罪不赎,这是无数法家前辈,付出了生命的代价,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结果。
百年之前,权贵以及权贵的亲属,哪怕犯了死罪,也不过是罚银百两而已。
这与法家的理念,当然是冲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