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诺没有让娘子和慕儿在刑部多待一会儿,还有一个原因。
他自己在刑部也没有位置。
这处衙房是李安宁的,李诺充其量只能算是她的秘书。
整个刑部,属于他的位置,只有李安宁对面的这张椅子。
李诺已经写好了赵五的判决,虽说他走上这条路,是身不由己,但多次盗窃是事实,不可能直接免罪。
刚才在路上,关于缉盗司的建立,李诺和李安宁已经商议出了具体的流程。
刑部有四司,分别为刑部司,都官司,比部司,司门司。
虽然说现在多了一个缉盗司,但说白了,这是三省看在父亲的面子上,给他和李安宁开了一个小口。
四司是朝廷的正规部门,每司有正五品的郎中一人,正六品的员外郎一人,主事,令史,掌固若干,这些都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,吃的是朝廷俸禄。
缉盗司则是编外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