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明清两朝,割与烹已经分了工,有名目的切法已经多达一百余种。
像大酒楼和大饭庄子里,都是割的不管烹,烹的不管割。
说白了便是“切的不管炒,炒的不管切”。
管切菜者,名曰“案上的”,管炒菜者,名曰“灶上的”。
完全不似西餐厨房,一个人又切又炒的,耍全活儿。
这种细分工是很有必要的,因为切的不对,绝对不会好吃。
打个比方,要把肉都切成竖丝,那怎么炒也不会适口。
所以中餐的各种物质都有各种的切法,一旦切的不对,口味就差。
不说别的,光葱的切法,就有好几十种呢。
切时虽然有块、段、条、片、丁、丝、末等等分别,而同一种,也各有不用。